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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8-20 13:03:00
扰人清梦!!!

   凌晨我正做着天上掉馅饼的美梦,被连续刺耳的电话铃声从美梦中吵醒.TMD谁这么不上路子,几点还给我打电话.眯着还没睡醒的眼睛,模糊的看见139xxxxxxx,是谁的号码怎么这么熟,我漫不经心的拿起电话,"谁呀!啥事?".你用低沉而且沙哑的声音告诉我,"他要和我离婚",我随口回答"今天是双号不办理离婚明天再说"."说真的呢"声音还是那么低沉.看来是来真的哦,这时我已经从美梦中清醒的回到现实中来,"为啥?"
   "他根本就不爱我,他爱的只有他那烦事不断的破家","顾家不就是你们女人想要的好男人嘛","但是他顾的那个家没有我".她和老公都是我认识很多年的好朋友.他们结婚已经3年多了,一直没有要孩子,他们这几年里小矛盾不断,大事件没有,这次算是次突破,首次提到离婚的字眼.矛盾主要还是老生常谈的婆媳关系.这次"两个女人之间的战斗"又有何因呢?原来是这样,哥们的侄子考上了大学,家里缺钱,于是乎就开家庭会议,动员亲戚互相帮助.她老公那时候上大学,也是同样的方法来完成他的学业的,所以这件事情是义不容辞的,在这点上她也没有否定.关键是在出钱的同时,还要送给他侄子一台笔记本,这个主意是婆婆提出的,矛盾就开始了.她就是不同意,主要理由就是送东西无所谓,但是送笔记本不行,因为对于一个连学费都要凑出来的家庭,给孩子笔记本这种奢侈品有什么用.此话有理.她婆婆的主要思想是,他叔叔平时对他们家一直很照顾,那时候他也出钱给你老公上学,否则哪有今天,你们可以不买新的,就把你们旧的给一个就行.此话也有道理.据说在晚饭后两个女人的争论中,我哥们一句话也没说.
   我一边打着哈欠,一边听着她叙说长时间累积的怨言.就在这时我听见敲门的声音,不用说一定是她老公贝,这时我意识到她为什么这么晚了还给我打电话..靠,今天这觉是别想睡了."挂了吧,你老公来我这了,我好好说说他,别流行什么咱就干什么,离什么婚呀".我开门让我哥们进来,跟他生气的说"办离婚去法院啊,来我这干什么呀"!我哥们幽默的回答"需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写离婚协议,没协议法院不给办理呀"."家里推烦了,从8点两人停战后,她就开始跟我唧唧歪歪直到12点,在这种环境下是写不出公平公正的离婚协议的".的确很烦,这点我能体会的到,女人有时为了小事情唠叨起来没完没了,能把你曾经犯过所有大小错误通通的再复习一边,就跟关了灯总有几个蚊子在你耳边飞来飞去,飞来飞去,飞来飞去,TMD你想挥手打吧,最后总是打的是自己的脸."我只好再无奈的听了会儿哥们的怨言,其实离婚只是一时气话,主要是想找个地方清净清净.看看时间都2点了,我哥们列着嘴说,"咱睡吧"."滚滚滚,那屋睡去","那屋没空调","死去吧,还要空调,你丫明天真离了,我立马装个空调.""对对对,养好精神明天跟丫离,挤挤".
   真的很无奈,麻烦那些有点小聪明的女人,在处理婆媳关系的时候,不要太自我,别一天到晚的需要谁的理解,就像如今在许多事情上70后理解不了80后,80后不理解90后一样.没有人完全正确的说出到底是谁的不对,在你们"斗争"的背后,无奈全都抛给了爱你们的男人,当然承受无奈是男人生活压力的一小部分,但是影响到别人睡觉就不好了吧!

忽忽~

posted @ 2008-8-20 13:03:00 撒尼月琴 阅读全文 | 回复(17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2008-8-21 18:58:00
Re:扰人清梦!!!
撒尼月琴
以下引用lilyyolin在2008-8-21 17:56:00发表的评论:
以后注意间距
忽忽

艾!!!
谢谢哦~
麻烦你以后别跟我学"忽忽"
忽忽~
posted @ 2008-8-21 18:58:00 撒尼月琴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1 17:56:00
Re:扰人清梦!!!
lilyyolin以后注意间距
忽忽
posted @ 2008-8-21 17:56:00 lilyyolin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1 17:07:00
Re:扰人清梦!!!
网络陌生人拜读,有意思,留个爪印.
第一次来扬州博客网,一看到阁下的名字徒生好感,因为在下也常自称.哈哈,我是在新浪开的博,希望阁下有空去坐坐,http://blog.sina.com.cn/yztcn
posted @ 2008-8-21 17:07:00 网络陌生人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1 15:43:00
Re:扰人清梦!!!
撒尼月琴
以下引用yuhui在2008-8-21 14:44:00发表的评论:
以下引用撒尼月琴在2008-8-21 11:53:00发表的评论:

<STRONG>以下引用yuhui在2008-8-21 11:31:00发表的评论:</STRONG>
你五大三粗的样子居然也做和事佬

我五大三粗嘛?
你说哪方面~!
忽忽 ~

唔,你是流氓

我可没流氓你哦~!
忽忽~
posted @ 2008-8-21 15:43:00 撒尼月琴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1 14:44:00
Re:扰人清梦!!!
yuhui
以下引用撒尼月琴在2008-8-21 11:53:00发表的评论:
以下引用yuhui在2008-8-21 11:31:00发表的评论:
你五大三粗的样子居然也做和事佬

我五大三粗嘛?
你说哪方面~!
忽忽 ~

唔,你是流氓
posted @ 2008-8-21 14:44:00 yuhui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1 11:53:00
Re:扰人清梦!!!
撒尼月琴
以下引用yuhui在2008-8-21 11:31:00发表的评论:
你五大三粗的样子居然也做和事佬

我五大三粗嘛?
你说哪方面~!
忽忽 ~
posted @ 2008-8-21 11:53:00 撒尼月琴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1 11:31:00
Re:扰人清梦!!!
yuhui你五大三粗的样子居然也做和事佬
posted @ 2008-8-21 11:31:00 yuhui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8:55:00
Re:扰人清梦!!!
mwsyyd我觉得,是婆婆不对,本来就是嘛,一个学费都交不全的人,没有必要去买一台笔记本,等他将来毕业了赚钱了可以自己挣,我估计这个婆婆是个好面子的人!
posted @ 2008-8-20 18:55:00 mwsyyd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4:55:00
Re:扰人清梦!!!
扬州飞花反正也没孩子,实在过不来就分吧,何苦委曲自己呢?
posted @ 2008-8-20 14:55:00 扬州飞花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4:54:00
Re:扰人清梦!!!
撒尼月琴
以下引用五行缺土在2008-8-20 14:32:00发表的评论:
另:你丫除了会“忽忽”,还会啥?

一定要吧"忽忽"进行到底,发扬光大~!
忽忽~
posted @ 2008-8-20 14:54:00 撒尼月琴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4:32:00
Re:扰人清梦!!!
五行缺土另:你丫除了会“忽忽”,还会啥?
posted @ 2008-8-20 14:32:00 五行缺土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4:29:00
Re:扰人清梦!!!
蜈蚣br]要是你未来老公他家的事,涉及到损害到你自己或你娘家的的利益,你怎么想,听谁的?哈

这人还有资格我的老公?
posted @ 2008-8-20 14:29:00 蜈蚣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4:28:00
Re:扰人清梦!!!
五行缺土昏迷,你啥时居然变成别人的调节员了?
posted @ 2008-8-20 14:28:00 五行缺土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4:27:00
Re:扰人清梦!!!
我爱奥运
以下引用皮皮在2008-8-20 13:27:00发表的评论:
我倒是觉得小辈可以让着长辈的.
我父母的方式是,谁那边的事谁做主.

PS :要是我以后的我公参与我的家事,凡事听我的.
他家的事我就听他的.

我这个方法好吧.

要是你未来老公他家的事,涉及到损害到你自己或你娘家的的利益,你怎么想,听谁的?哈
posted @ 2008-8-20 14:27:00 我爱奥运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3:34:00
Re:扰人清梦!!!
蜈蚣错.

凡事多考虑两回,总会可以顺利的
posted @ 2008-8-20 13:34:00 蜈蚣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3:30:00
Re:扰人清梦!!!
撒尼月琴麻烦总是不能避免~
忽忽~
posted @ 2008-8-20 13:30:00 撒尼月琴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2008-8-20 13:27:00
Re:扰人清梦!!!
皮皮我倒是觉得小辈可以让着长辈的.
我父母的方式是,谁那边的事谁做主.

PS :要是我以后的我公参与我的家事,凡事听我的.
他家的事我就听他的.

我这个方法好吧.
posted @ 2008-8-20 13:27:00 皮皮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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